地址:
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镇天池村(上天池湖畔)
电话:
023-6553 0999 (入住)
023-6384 2201(合作)
客服及投诉:
153 1029 8881(王经理 )
微信:cqjjks
网站:www.cqjjks.com

作者:刘苏曼
近日,朋友圈被《流感下的北京中年》刷屏,作者记录了身体健硕的岳父在一场“未知流感”的淫威下、病情一路恶化、走到生命尽头的过程,读来让人十分难受。医护人员非一般的辛苦与无奈,几代人的积蓄也支撑不起一位老人在ICU多抢救一阵时间,全家齐上阵也无法实现周到的病床照看,对死亡的讳忌让老人没有机会说出完整的遗言,选择手术方案时唯独没有考虑到老人本人的意愿……
最让我心疼的,还是介绍人工肺手术痛苦程度的那一段,说很多患者做完手术后都会痛打亲人,咆哮为何要让他们承受这样非人的痛苦,因为实在太痛了,痛得像噩梦一样,更可怕的是,醒来之后,他们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。
文字朴实而沉重,不知触痛了多少读者。文中涉及的问题,就是步入老龄社会之后,几乎每家每户都会遇到的问题。
超高龄的日本社会
而日本,正马不停蹄地奔驰在“超高龄社会”的道路上。不仅国家财政负担巨大,老人自己压力大,家庭看护也压力山大。请别人看护,费用负担不起;自己看护,又很难保住全职的工作。
用钱能解决的问题,都不是问题。但这些问题,对于没有钱的普罗大众来说,都是跨不过去的问题。
百岁母亲专业护理,费用高达上亿?
樱井よしこ的母亲今年106岁了,90高龄时还很硬朗,能去学跳舞。但94岁时突然膜下出血,幸好送医院及时,经过了复杂的手术,保住了一命,但从此卧床不起,第二年还患上了髓膜炎,连话也说不出来了。医生建议:“自家看护难度太大,建议进入专业护理院。”
樱井家去很多家医院、护理院实地考察过,那些让人觉得不错的护理院,费用高得惊人。于是,樱井最终决定自家看护。幸好早在一年前,她就已经把家里装修成无障碍风格了:从门口到室内没有台阶,一楼到二楼装了电梯,厕所也改装成容得下轮椅。这一切,都是因为母亲还健康时,她曾经做过承诺:“如果妈妈生病了,我一定会照顾您的,请放心。”
从那时起,樱井就在工作与看护之间两头奔忙。母亲无法靠自己的力量翻身,所以需要24小时帮她做必要的翻身,饮食也需十分注意,免得引起误咽性肺炎。但是,无论她如何努力,总有实在扛不住之处,只能调整心态,雇佣了一位专业看护在家帮忙分担,有时早出晚归忙工作也更加心安。
据日本厚生劳动省平成25年的一项调查显示,退休后的平均健康寿命,男性仅有6年,女性仅有9年;而“需要看护的期间”,男性平均9年,女性长达12年。这冰冷的数字让人不禁感慨:无论年轻时有过多少快乐,在人生这漫长的最后一程上,什么都会烟消云散吧。如果老后的时间,几乎都需要看护,那么日本拼命成为长寿国家,又是为了什么呢?想想就让人悲伤。
她想要安乐死
看完了作为女儿的樱井的故事,再来看看作为老人的桥田寿贺子的故事。
桥田是一位编剧,她写了一篇文章,叫做《92岁的我想要安乐死的理由》。
“我想要安乐死,自有我的理由。我已经活得足够长了,工作做得过于多了;世界上想去的地方已经去过了,没什么可遗憾的。30年前,丈夫先我而去,我们没有孩子,也没有亲密的友人。天涯孤身一人,既没有人希望我活得长久,也没有人让我想为了他活得长久。”
桥田说,如果能一直不给别人添麻烦,倒也没什么不好。但毕竟已经92岁了,万一神不知鬼不觉患上老年痴呆之类的,从吃饭到上厕所,都要借别人之手,“我讨厌这样,这是涉及“尊严”的问题。
桥田说:在自己尚且能控制的时候选择死期,只有安乐死才做得到,因此,安乐死是一种积极的死。但是,很可惜,目前只在欧美极少数国家与地区是合法的。大多数的国家只能接受“尊严死”,也就是:在病危时,允许放弃“延命治疗”,自然等待死亡。
而且,日本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”尊严死”,所以,需要患者本人明确地表示过:“我不接受延命治疗。”桥田说,什么胃瘘、呼吸机啥的,她肯定是一概不要的,但“尊严死”没法选择死期,仍然不符合她的需求。
认真思考死亡
中国人和日本人一样,都尽量避免谈论“死亡”,但桥田说,最好明确地说一下去世的当时(是否进行延命治疗)以及去世之后希望家人怎么做(葬礼办不办、怎么办之类的),不然家人可能会不知该如何选择而十分困惑。
她本人会认真思考这些问题之后,挑一天静悄悄地去瑞士(只有瑞士可以接待外国人的安乐死申请,费用是80万日元(折合5万人民币)左右)。并且她发现,身边有安乐死需求的日本老人,并不在少数。她于是想,既然这是一部分老人十分现实的需求,能不能期盼有一天,日本境内也可以使安乐死合法呢?
小感
读以上这三篇文章,心中的感慨和无奈莫名的,差不多。人生路漫漫,多多保重,长长相伴。
延伸阅读:
印度法院裁定安乐死合法 可按意愿停止维持生命
据外媒报道,印度最高法院合议庭裁定,印度宪法第21条规定人们拥有基本的生命与尊严权应包含“死得有尊严的权利”,赞成无治愈希望的绝症病人和永久植物人可接受被动安乐死。
据报道,印度最高法院合议庭认为,一个没有治愈希望的绝症病人,因“不合理的医疗支撑”而被迫承受痛苦,将失去尊严。
裁定书指出,这些绝症病人或永久植物人在没有康复机会的情况下,加速死亡过程以减少这段时间的痛苦,是人活得有尊严的权利之一。
印度最高法院合议庭裁定,“有意义的存在”应包括一个人的自决权及自主决定自身医疗待遇的权利,而生命权也应包括“有尊严的死亡程序”。支持被动安乐死,也就是对没有治愈希望的绝症或永久植物人,可拔掉维持生命机器的插头,以加速死亡过程。
不过,最高法院强调,被动安乐死仅仅是“加速不可避免的已知结论”,这与自杀和主动安乐死不同,主动安乐死是非法的,自杀则是非自然死亡行为。
一般所说的安乐死,可分为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,主动安乐死是指医务人员或其他人采取某种措施加速病人死亡;被动安乐死则是中止维持病人生命的措施,任由病人自行死亡。
印度最高法院认为,有效的生前遗嘱将有助于被动安乐死;对无法康复的绝症病人和永久植物人,应优先考虑他们的生前遗嘱和自决权。
报道指出,安乐死因宗教和文化价值等因素,至今在全球仍是争议的课题,目前只有荷兰、比利时等少数国家和地区通过被动安乐死合法化。